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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建部: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2021-09-01 10:32:13   来源:潇湘晨报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房地产市场以后会怎么走?

8月31日下午,国新办举行的“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给出一些新的答案。

在这场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表示: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是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根本遵循;“十四五”期间,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下决心、下力气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住房矛盾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在住房问题上“房住不炒”“住有所居”这两大关键方向。

老城区改造要保留城市记忆

先来看“住有所居”。

事实上,“住有所居”一直是近年来我国住房政策调控的目标之一。

党的十九大报告就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有所不同的是,此次发布会被广泛认为是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大框架下进行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接受采访时表示,共同富裕要实现,需要着力解决老百姓的各类需求。其中,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在保障民生、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在8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也表示,要“努力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将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发布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在8月31日国新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对《通知》做出解读。

《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第一,要划出城市更新重要底线。一是要控制大规模拆除。老城区里面除了违法建筑还有经过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的,不能够大规模、成片、集中地拆除现有建筑,这是对拆除的要求。二是控制大规模增建。老城区本来就密度高、强度大,要防止加剧城市交通、市政安全等环境承载压力。三是尊重居民意愿。不大规模异地拆迁,支持就地就近安置,鼓励房屋所有者、使用人都来参与城市更新,主要是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生活家园的模式来推动城市更新。四是控制住房租金涨幅。有些地方大拆大建后,给群众租房带来困难,所以要降低市民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租房子的成本。

第二,要保留城市记忆。尽量保留、改造、利用既有的建筑,不随意移迁拆除已经认定的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鼓励采用“绣花功夫”来织补、修补、更新,保持老城区的格局和肌理,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延续城市的历史文脉和特色风貌。

抓紧推进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如何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场新闻发布会中有一句话值得重点关注:“‘十四五’期间,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不得不提的是,伴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而凸显的,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

七普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人户分离人口近4.93亿人,其中流动人口近3.76亿人,十年增长近70%,成为城市新市民和青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新市民和青年人工作年限比较短,收入相对比较少,购房和付租金能力比较弱。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现在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然而租金付得起的房子区位比较远,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这成为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一个现实困难。

谈及这一问题时,住建部给出了这样的回答:解决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城市政府应该有这个内生动力,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下决心、下力气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在人才是一个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内生动力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来了。

今年以来,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经被多次提及。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住建部也表示,要重点抓好政策落实,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让新市民和青年人能早日改善居住条件。

另一利好消息是,这场发布会透露,控制住房租金涨幅。

有些地方大拆大建后,给群众租房带来困难,所以要降低市民尤其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租房的成本。

力争三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一方面要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另一方面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如何保持?这其中,“房住不炒”将一以贯之。自2018年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运行。

住建部就此表示,“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是精准的、有效的。下一步,将继续全面落实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另外,规范好房地产市场秩序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也被重点提及。

7月13日,住建部会同8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希望通过三年的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好《通知》要求,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

也就是说,市场层面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等依然会是下阶段整治的重点。(本报记者罗雅琪)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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