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公司提交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中审计基准日为2020年6月30日,审计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期的公告》,经申请,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数据有效期延长1个月,即有效期截止日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月31日(“第一次延期”)、由2021年1月31日延期至2021年2月28日(“第二次延期”)。
目前由于标的公司财务数据已超过有效期,需要对标的公司进行加期审计并更新财务数据后进行审查,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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