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来股份以闲置资金2亿元委托给申宏万源、国泰君安进行投资管理,但在基金管理期间,仅一个月时间,四只私募基金的亏损额就高达1.59亿元,甚至,中来股份还表示理财产品剩余本金有可能全部亏光,为什么会亏损如此惨重?对此,深交所火速下发关注函。
2020年净利润大降超六成
1月11日,中来股份发布2020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0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万元至1.15亿元,较上年下降52.71%至62.99%;去年同期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3亿元。
对于业绩的扭亏为盈?中来股份表示,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认购私募基金)在报告期内大额亏损,对净利润影响-16,820.66万元。
预计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2,473.55 万元,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主要系公司购买的私募基金在报告期内大额亏损以及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所致。
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5亿元~2.39亿元,较上年同期(1.89亿元)增长13.34%~26.53%。
截止今日下午3点收盘,中来股份报收于9.50元,股价跌停,换手率为14.81%,公司总市值为73.94亿元。
2亿闲置资金踩雷4只私募基金
同日,中来股份还发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显示,公司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期间,公司以2亿元闲置资金委托给申宏万源、国泰君安认购4只私募基金,包括,泓盛腾龙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腾龙1号基金”)、泓盛腾龙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腾龙4号基金”)、方际正帆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正帆1号基金”)、正帆顺风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正帆2号基金”)分别认购了3000万元、5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
2021年1月4日午后,基金管理人给中来股份发送的最新基金净值表显示,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四只基金净值较2020年11月30日均有急剧下降,具体情况如下表:
上述基金净值表显示,4只基金产品在2020年12月当月亏损额为1.587亿元,与11月份相比,环比亏损额度为97.18%。
随后,经中来股份调查核实,上述四只基金净值大幅幅降低的主要原因为基金投资的股票市值出现大幅度下降。
同时,在中来股份调查核实中发现,基金管理人每月向公司报送的基金产品净值表仅包含净值数据,但无持仓等信息。
根据最新材料显示,在整个投资运作期间,腾龙1号基金重仓了济民制药;腾龙 4 号基金重仓了济民制药,持有博济医药(300404,股吧)、奇信股份(002781,股吧)和荣科科技(300290,股吧);正帆 1 号基金重仓了济民制药,持有博济医药、奇信股份和荣科科技;正帆 2 号基金先后重仓了济民制药、博济医药,持有荣科科技。如下表: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申宏万源、国泰君安基金管理人在上述基金存续期内,均重仓了济民制药。然而,2020年12月16日,济民制药连续10个交易日跌幅10%,从2020年12月15日收盘价41.79元跌至12月31日收盘价13.52元,12个交易日内骨架跌幅为67.65%,其他重仓股票的股价亦出现了亏损,且上述基金产品在投资过程中使用了杠杆工具,从而造成基金净值大幅下降,当月亏损97.18%。
拟对申宏万源、国泰君安等人提出诉讼
对于上述4只私募基金出现大幅亏损的情况,中来股份进一步表示,公司与申宏万源、国泰君安签订协议时,双方明确约定:基金资产总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200%。
然而,根据每月末的基金资产估值表显示,申宏万源、国泰君安在管理私募基金过程中存在多项超出合同约定的行为。
公司投资的四只产品均在产品成立后的一个月内,迅速建仓,并运用杠杆工具重仓济民制药,导致基金资产总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在当月都接近或超过了合同约定的 200%上限;
正帆1号基金、正帆2号基金和腾龙1号基金三只产品的该比例均曾超过200%,未按合同约定在10个工作日内调整仓位。
同时,根据四只产品的基金合同约定,基金份额净值0.85为预警线、0.80为止损线,等于或低于以上净值,即触发预警通知和平仓通知。而正帆 1 号基金、腾龙 1 号基金和腾龙4号基金,多次出现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平仓线的情况,但未发现管理人进行平仓操作,也未向公司发起提示。
此外,公司未发现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000166,股吧)、国泰君安在上述风险出现时,采取过监督提示、披露及报告等行为,也未发现托管人对管理人采取交易权限限制措施。
此外,中来股份发布进展公告表示,2020年1月7日,自然人李萍萍、李祥已经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对泓盛腾龙 1 号私募基金等三支基金产品的本金及年化10%的投资收益提供差额补足担保。
对于投资私募产品“踩雷”事件,2020年1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知悉本事项的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向公司出具了承诺函,其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差额补足义务人李萍萍、李祥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输送及不正当往来情形,若违反本承诺的,则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对此,中来股份表示,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委托律师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拟向基金管理人泓盛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正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基金托管人申万宏源、国泰君安,及差额补足义务人李萍萍、李祥提起诉讼或仲裁。
深交所火速六连问
公开资料显示,泓盛资产与前海正帆住所均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且《进展公告》显示四支基金产品持仓重合度较高。
深交所要求核实并说明泓盛资产与前海正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基金产品的实际募资规模及其他投资方,你公司获取投资明细、资产净值等信息的约定及具体执行情况,并按月列示相关基金产品运作期间内的具体投向、杠杆运用及净值变动情况。同时要求核实并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与相关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人员、投资负责人等存在资金往来或业务合作等关系。
此前,中来股份发布进展公告表示,2020年1月7日,自然人李萍萍、李祥已经向公司出具《承诺函》,对泓盛腾龙 1 号私募基金等三支基金产品的本金及年化10%的投资收益提供差额补足担保。
深交所要求核实李萍萍、李祥与泓盛资管、正帆资管的关系,为相关产品提供担保的原因及合规性,你公司接受担保时就其履约能力所采取的核查措施及结论;结合目前掌握情况说明其履行差额补足义务的可行性,如与前期判断存在重大差异请说明原因。
进展公告显示,泓盛腾龙 1 号私募基金等三支基金产品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资产净值触及预警线或止损线。你公司2020年 4 月 27日补充披露时就提及已提出全部赎回的申请,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在核查意见中明确将持续关注公司赎回情况,但截至目前仅收到 1,840万元认购款项及对应盈利143.52万元。
深交所要求结合四支基金产品截至2020年6月30日及投资期间其他节点知悉的净值情况,说明相关亏损或盈利是否触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是否及时充分披露投资风险,相关定期报告的披露是否准确。
同时说明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赎回全部款项且未披露相关赎回不利进展的原因,公司董监高人员、保荐机构就督促公司及时赎回款项已采取的措施,是否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此外,深交所还关注到,2020年1月4日中来股份即得知相关基金净值变动信息,但直至1月10日下午才对外披露相关情况。深交所要求说明未及时披露的具体原因,董监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近一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利用相关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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