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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私募冠军苏思通被禁入证券市场 手握“断魂刀”却牵扯一场内幕交易
2020-12-22 09:16:09   来源:华尔街见闻百家号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2016年的股票私募冠军苏思通,在资本市场有着“快刀八郎”的称号。

问鼎冠军之年,他手握“断魂刀”,却牵扯了一场内幕交易。

证监会最新的一份罚单中,苏思通的内幕交易行为彻底曝光,更因此遭到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就在半年前,苏思通的私募运营主体蓝海韬略资本运营中心,上榜中基协注销私募名单。

这位昔日的私募冠军,短短四年间彻底“告别”证券市场。

未亮身份的重组考察

证监会罚单还原了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

本案涉及上市公司天通股份的资产重组事项。

2014年,成都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欣华欣发生巨大亏损。面临严峻形式之际,成都亚光获得了6亿元注资的解决方案。

一年之后,成都市三家国资公司和成都亚光自然人股东之一周某共同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进行增资时,上述股东都表达待成都亚光把欣华欣剥离之后,通过资本市场以资产重组等方式退出的意愿。

在成都亚光增资前后,自然人股东周某的配偶羊某文开始寻找有意向合作的上市公司。

这时候,开始出现一个关键细节:2015年7月27日至2016年4月27日,在羊某文协调下,时任天通股份董事长、总裁、实际控制人潘某清,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2016年1月)、海宁东方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月起)刘某,时任天通股份子公司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某彬等人多次前往成都亚光考察交流,但未亮明天通股份的身份。

资产购买戛然而止

2016年4月中下旬,成都永和顺和成都第三实业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组成竞买联合体拟受让欣华欣58.2%股权后;2016年5月3日,羊某文通过电话告诉天通股份董事长,可以去成都出面商谈成都亚光重组事宜。

2016年5月20日,潘某清、刘某、郑某彬等人前往成都和羊某文商谈具体细节并与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某兵沟通。

之后天通股份出现如下时间线:2016年5月23日,天通股份股票临时停牌一天;5月24日,天通股份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7月22日,天通股份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10月22日,天通股份披露资产购买预案。

然而,2016年11月3日,天通股份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11月7日复牌。

精准买进卖出

证监会罚单显示:上述内幕信息形成时点不晚于2016年5月3日,公开于2016年7月22日,海宁东方红投资刘某、天通股份子公司郑某彬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该内幕信息。

实际上,刘某和郑某彬是这场内幕交易的关键人物。

据调查,苏思通与刘某因工作等原因认识,后同为海宁东证蓝海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并通过刘某认识郑某彬。

苏思通与刘某在2016年3月、4月、5月分别通话6次、3次、2次。苏思通与郑某彬在2016年3月、4月、5月分别通话1次(为短信)、7次、2次。

罚单指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苏思通和刘某、郑某彬存在通讯联络,联络时点正是天通股份实际控制人潘某清等人准备前往成都正式商讨重组事宜之时,其后苏思通管理的“蓝海七号”账户集中、大量买入“天通股份”,并在“天通股份”复牌后的第三天全部卖出。

具体操作获利情况:“蓝海七号”账户2016年5月18日买入“天通股份”2687.3万股,成交金额3249.8万元,占账户资金规模的51.58%,并于股票复牌后的第三天即2016年11月9日全部卖出。扣除交易税费,“蓝海七号”账户最终获利523.8万元。

因此,交易活动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和公开过程高度吻合,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据排除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苏思通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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