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扩容是什么意思?
新三板的股票并不是在上海以及深圳两大交易所进行上市,而是专门的股份转让系统进挂牌。因此并不是常见的股票。最早的开始是在2001年,当时还被称为“股权代办转让系统”,主要是为从A股退市的公司的一个系统,被称为股权代办转让系统。之后在在中关村科技元的非上市公司的进入这一系统进行股份转让之后,就是成为了现在所说的新三板,和原来老三板最大的不同就是实行配对成交,并且设置有30%的幅度,一旦超过这幅度就要对于双方信息进行公开。新三板扩容就是在这个中关村科技园试点之上,扩大到了其他符合的国家级别高新技术园区中。时间是在2012年,首批扩大的试点是在上海张江高科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产业区以及天津滨海高新区。随后在2013年年底的时候不再是国家高新区,而是扩容到了所有的符合新三板挂牌条件的公司。这就是新三板扩容是什么意思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来扩容的过程也是新三板完善的过程,成为了一个非上市公司进行融资的平台。
在2013年底的时候,新三板原本只有365家挂牌公司,市值规模是553.06亿元;在新三板完成扩容后的上市条件后一年后的2014年底,已经挂牌了1572家公司,市值规模达到了4591亿元。通过挂牌发行股票的资金募集也由2013年的10.02亿元变成了129.99亿元。这些数据都可以直接说明这一扩容将新三板融资的功能进一步的表现出来。股份转让方的交易金额也从8.14亿元,增长到了130.36亿元,换手率则是从4.47%增长到了19.67%。
新三板挂牌的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挂牌前总股本不低于500万股,无硬性财务指标要求。
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流程
申请新三板挂牌流程,须与主办券商签订推荐上市流程协议,作为其推荐主办券商向协会进行推荐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新三板上市流程主要包括:
1.拟上市的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新三板上市流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主体须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故尚处于有限公司阶段的拟挂牌公司首先需要启动股改程序,由有限公司以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变更为股份公司。
2.主办券商对拟上市股份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推荐非上市公司股份挂牌新三板时,应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认真编制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并承担推荐责任。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时,应针对每家拟推荐的股份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调配合,完成相应的审计和法律调查工作后,根据《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对拟新三板上市公司历史上存在的诸如出资瑕疵、关联交易、同业竞争等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作备案文件等申报材料。
3.主办券商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主办券商不仅应设立专门的项目小组,负责尽职调查,还应设立内核机构,负责备案文件的审核,发表审核意见。主办券商根据内核意见,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该公司新三板上市。决定推荐的,应出具推荐报告(包括尽职调查情况、内核意见、推荐意见和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向协会报送备案文件。
4.通过内核后,主办券商将备案文件上报至中国证券业协会审核。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审查主办券商报送的备案文件并做出是否备案的决定。证券业协会决定受理的,向其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若有异议,则可以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馈意见,由主办券商答复;若无异议,则向主办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
申请新三板上市的流程细则解读
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股份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应由公司董事会就申请股份挂牌报价转让事项形成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二、申请股份报价转让试点企业资格公司要进行股份挂牌报价转让,公司申请时要提交如下文件:
1、公司设立批准文件;
2、公司股份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申请;
3、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申请股份报价转让的决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公司章程;
5、经律师事务所确认的合法有效的股东名册;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件。
三、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公司需联系一家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窗体顶端窗体底端证券公司,作为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委托其推荐股份挂牌。此外,公司还应联系另一家具有股份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主办报价券商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其担任主办报价券商,以免影响公司股份的报价转让。公司应与主办报价券商和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协议,主办报价券商主要责任为公司尽职调查、制作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向协会推荐挂牌、督导公司挂牌后的信息披露等。
四、配合主办报价券商尽职调查为使股份顺利地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公司须积极配合主办报价券商的尽职调查工作。主办券商要成立专门的项目小组,对园区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全面、客观、真实地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公司治理、主营业务等事项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项目小组完成尽职调查后,提请主办报价券商的内核机构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工作、园区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主办报价券商依据尽职调查和内核情况,决定是否向协会推荐挂牌。
五、主办报价券商向协会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主办报价券商决定向协会推荐挂牌的,出具推荐报告,并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
六、协会备案确认协会在受理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有:
1、备案文件是否齐备;2、主办报价券商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所推荐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3、园区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4、主办报价券商对备案文件是否履行了内核程序。
协会认为必要时,可对主办报价券商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现场复核。
审查无异议的,向主办报价券商出具备案确认函。有异议的而决定不予备案的,向主办报价券商出具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七、股份集中登记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在协会备案后,公司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办理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记。初始登记的股份,须托管在主办报价券商处。公司可要求主办报价券商协助办理上述事项。
公司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分三批进入代办系统挂牌报价转让,每批进入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进入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八、披露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办理好股份的集中登记后,公司与主办券商券商协商,确定股份挂牌日期。在股份挂牌前,公司应在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基本情况;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持股情况;3、公司业务和技术情况;4、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及其风险因素;5、公司治理情况;6、公司财务会计信息;7、北京市政府批准公司进行试点的情况。公司挂牌报价后,应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年度报告以及对股份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临时报告。主办报价券商对所推荐的公司信息披露负有督导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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