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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配号中签结果公布
2020-07-02 14:04:45   来源:证券日报头条号  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

特别提示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9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99元/股。根据《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322.07265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41362633%。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0年7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本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7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投资者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除4家配售对象的申购为无效申购外,其余申购均为有效申购。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0年6月2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按照初步询价结果,应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为8,150家,实际参与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对象数量为8,137家,其中有2家配售对象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有2家配售对象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限制名单,因而被作为无效申购,有效申购数量为4,019,580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500万股的2,679.72倍,为回拨后网下发行数量250万股的16,078.32倍。无效申购及未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4,019,580万股,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配售原则,各类投资者的申购和初步获配信息如下: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零股1,710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A类申购数量最大且申购序号最前的配售对象“睿远均衡价值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网下投资者配售明细表。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网下获配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关键词: 锦盛


[责任编辑:ruir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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